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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8月29日,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根据《吉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延边州民政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自治自律能力提升,州直社会组织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据了解,本次评估对象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在延边州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自愿参加评估。本次评估将按照吉林省统一制定的2013年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标准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在网站发布(见延边社会组织www.ybshzzw.org)。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晋级评估,未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据介绍,对此次评估的时间安排上,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评估的各类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报送延边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2014年12月,对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吉林省社会组织报驻延边工作站   付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