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中国朝鲜族诗梦文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朝鲜族诗梦文学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延边州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