연변조선족자치주민정국문건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政局文件
延州民发[20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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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执法
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州属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民政局:
为了加强对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辛 文 州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严昌德 州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蔡松鹤 州民政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
丛春明 州民政局主任科员
李 槿 州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
玄哲旭 州民政局党委办公室科员
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昌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