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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互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关于2012年全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互检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经州民政局领导批准,由州民间组织管理局严昌德同志带队,8个县(市)科长参加,进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互检,时间于2012年11月6日至11月9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加互检人员、时间、地点:
(一)参加人员:
各县(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局)科长;
(二)时间: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9:
00整至11月9日上午11:00。
(三)互检线路:第一天(11月6日):延吉市、和龙市、龙井市;第二天(11月7日)敦化市、安图县、图们市;第三天(11月8日)汪清县、珲春市;第四天(11月9日)在珲春市总结及进行业务研讨、培训。
二、互检要求:
(一)各县(市)科长(局长)必须参加;
(二)按2012年度延边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准备资料,迎接互检;
(三)互检工作时午餐、晚餐,随时间在就近县(市)吃工作用餐,不安排酒。宿费自理。
(四)各县(市)接到本通知后,向领导汇报,做好互检工作。
(五)各县(市)互检人员,务必11月6日上午8:30分前到达延吉市民政局,开展互检工作。
三、车量、住宿安排
(一)州民间管理局安排一台小车(6、7、8、9);
(二)龙井市金基男科长车一台(6、7、8、9);
(三)延吉市民间管理局安排一台小车(6、7);
(四)珲春市民政局安排小车一台(8、9);
(五)延吉市民政局、珲春市民政局联系当地住宿地方。
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严昌德2355017、1330443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