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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政局文件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政局文件
延州民发[2012]31号          签发人:辛 文
 
关于建立延边社会组织网站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各级社会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州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全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方便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益,经州民政局决定:新建《延边社会组织网》。
   
为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要求各县(市)民政局要与州局同步建设《社会组织网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建设网站与延边社会组织网站链接。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网站》相关事宜,请各县(市)民政局、各级社会组织与州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做好建设网站前的准备工作和提供有关材料。
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局 社会组织 网站 通知
延边州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抄送各级社会组织
 (共印200份)